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,14日至16日受冷空气影响,我市扩散条件有利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,我市于3月14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。
2019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