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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任丘限行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记住了吗

    信息发布者:w331736756
    2018-12-14 19:17:16   转载

    任丘市人民政府

    关于市区道路实行单双号禁限行的

    通  告


    12月9日,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二级应急响应。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要求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市区道路采取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禁限行时间

    自2018年12月13日起,每天7:00—20:00,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(含临时号牌和外地车辆),单日单号行,即车牌尾号为1、3、5、7、9的机动车通行,双号限行;双日双号行,即车牌尾号为0、2、4、6、8的机动车通行,单号限行;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。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。待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后,一并解除。

    二、禁限行区域

    106国道以东、津保南绕城线以北、工业东道和京九铁路以西、北海路(106国道—工业东道,原106国道收费站南100米东西道路)以南合围区域内道路,不含106国道、津保南绕城线、工业东道、北海路。

    三、禁限行车辆种类

    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;公共汽车、省际长途客车、出租车(不含租赁汽车)、旅游客车(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)、邮政专用车、运钞车;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,殡仪馆的殡葬车;车身喷涂统一标识,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;通勤班车、校车、环保监测车、保险勘查车、新能源车辆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,其他车辆属于禁限行车辆。

   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依法予以处理,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,提前选择出行方式。

    特此通告。
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任丘市人民政府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2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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